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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196章 沙陀快递三日必达 李存勖的极限灭国实录下(第1页)

“陛下,城上守军似乎不多。”李嗣源凑过来说。

李存勖眯着眼睛看了一会儿,忽然笑道:“岂止不多,简直是没有。你看那些守军站位的间距,这明显是临时凑起来的。朱友贞大概是真没人了。”

“那咱们强攻?”

“强攻什么?先喊话。”李存勖清了清嗓子,中气十足地冲着城墙上喊道,“城上的人听着!朕乃大唐皇帝李存勖!你们的皇帝朱友贞气数已尽,朕率十万大军已至城下,尔等速速开城投降,朕保你们性命无忧。若负隅顽抗,城破之日,寸草不留!”

实际上他只有八千人,但吹牛又不用上税。喊完之后,他低声对李嗣源说:“准备撞木,万一不降,立刻撞门。”

城墙上那几个守军早就吓破了胆。他们哪里见过这种阵仗?黑压压一片铁甲骑兵,在晨光中像钢铁的海洋一样铺展开来,光是那无声的压迫感就足以让人双腿发软。

一个守军小校声音都在抖:“将军……咱们……咱们降了吧?”

城门校尉也抖:“降……降吧……反正也守不住……”

于是,连象征性的抵抗都没有发生,封丘门的城门就在吱吱呀呀的声响中被打开了。李存勖带着八千铁骑,大摇大摆地开进了汴梁城。这是后梁建国十七年来,第一次有敌国军队踏入这座都城。

城中的百官们反应堪称一绝。当唐军的马蹄声在街道上响起时,各部官员几乎是同时完成了三件事:烧掉与梁朝相关的机密文件、换上最朴素的便服、写好了投降表。

礼部侍郎张汉伦更是绝,他不但写好了投降表,还连夜作了一首称赞李存勖的诗,用词之肉麻让人读了牙酸。诗中有一句“神武天威镇八荒”,据说李存勖看到后沉默了好一会儿,然后说了一句:“朕还没打他呢,他就这样了?”

李存勖骑马穿过朱雀大街,两旁跪满了前来投降的梁朝官员。他们低着头,双手捧着各式各样的降表和礼物,有捧着金银的,有捧着玉器的,还有一位老臣捧着自己编撰的《大梁礼典》,封面上临时糊了一张纸,改成了《大唐礼典》,墨迹都没干。

李存勖在马上看着这一幕,忽然觉得有点荒诞。这场持续了三十多年的梁唐争霸,他的父亲、他的祖父都曾经梦想过踏进汴梁城,却都抱憾而终。而今天,他做到了。没有激烈的攻城战,没有惨烈的巷战,甚至没有像样的抵抗。这座城就这么轻而易举地落入了他的手中,像一颗熟透了的果子,轻轻一碰就掉下来了。

“陛下,末帝自尽了。”

听到这个消息时,李存勖正在梁朝的太庙前勒住马。他沉默了片刻,然后翻身下马,对着太庙的方向默默站了一会儿。没人知道他那一刻在想什么——是感慨仇敌的下场,还是想到了某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宿命感?没有人知道。

“带朕去看看。”他说。

皇甫麟和朱友贞的尸体还安静地躺在大殿里,保持着死亡时的姿态。李存勖站在殿门口,看着这一幕,脸上的表情很复杂。过了好一会儿,他开口了:“传朕旨意,以帝王之礼厚葬朱友贞。皇甫麟……忠义可嘉,厚葬于君侧。”

然后他转身,对身后的文武百官说了一句耐人寻味的话:“朱友贞虽然昏庸,但他有一样东西,朕希望你们都有。”

众臣面面相觑。

“一个肯为他自刎的人。”李存勖说完,大步走出了殿门,留下百官在原地细细咀嚼这句话的滋味。

后梁正式灭亡了。从朱温篡唐称帝算起,这个政权延续了十七年,历经四位皇帝(如果算上朱友珪的话),最终以一种近乎荒诞的方式终结在了朱友贞手里。李存勖将后梁的国号废除,宣布恢复大唐国号——虽然他这个“大唐”跟原来那个大唐其实没有半文钱的直接继承关系,但这不重要。他定都洛阳,从此坐拥中原大地,成为五代十国初期最强大的割据势力。

这一年是公元923年,李存勖三十六岁。从晋王到皇帝,从太原到洛阳,他用了十几年。而从决定奇袭汴梁到踏进这座城,他只用了三天。

司马光说:

臣光在《资治通鉴》里翻到这一页时,手里的笔停了很久。李存勖此役,用兵之速,决断之狠,五代之中罕有其匹。三天八百里,抛弃辎重,孤军深入,赌的是朱友贞反应不过来,赌的是汴梁城一击即溃。他赌赢了。可臣一直在想一个问题:当一个人发现自己用三天就能夺下一座帝国都城的时候,他还会对任何事情保持耐心吗?李存勖后来的悲剧——宠幸伶人、猜忌功臣、最终身死国灭——或许早在这场奇袭中就已经埋下了种子。他用极致的“快”解决了敌人,却也从此容不下任何“慢”。治国不是奇袭,可惜他明白得太晚。至于朱友贞,臣说他什么好呢?亡国之君做到他这个份上,至少死得体面。只是这体面是别人帮他完成的——他把最后一件难事外包给了忠臣,自己倒落了个干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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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说:

五代十国的亡国之君有一个共同特点,就是死法五花八门。有被毒死的,有被勒死的,有被乱刀砍死的,但像朱友贞这样,提前给自己设计了一套“外包自杀”流程的,还真不多见。细究这件事,你会发现一种奇特的君臣关系:皇帝不敢自己动手,因为自杀这件事本身就有损帝王威仪——你连死都要自己来,岂不是承认自己彻底失败?所以必须找一个最信任的人来执行,这样一来,“被杀”就比“自杀”显得体面多了,可以对外说“末帝殉国”,可以写入史书“为贼所害”。至于那个执行的人,自己的手上沾了君主的血,无论主观上多么忠诚,客观上都无法再活在这个世上了。于是就有了皇甫麟这种悲壮而荒诞的存在:他用最大的忠诚,干了最悖逆的事,然后用自己的命来赎罪。朱友贞用一个人的忠义,为另一个人的体面买单,这账算得是真精。但我想问的是——他既然有勇气命令别人杀死自己,为什么就没有勇气开门投降,或者拼死一搏呢?这两种选择,哪个不比让忠臣陪葬更体面?说到底,他还是把面子看得比人命重,而这恰恰是整个五代乱世最残酷的底色:人命最不值钱,面子最贵。

本章金句:

历史最荒诞的注脚是——你用尽全力跑赢了所有人,却发现自己跑进了一个空房间。

如果你是文中的皇甫麟,当皇帝命你弑君时,你会执行这道荒诞的圣旨,还是抢过玉玺冲出重围另谋生路?在评论区说说你的选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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